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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通知

2018-03-20 栏目:通知公告


一、2017年执业医师考试合格考生未提交照片人员请于3月30日前将照片邮寄至四平市医考办(四平市海峰大路3001号),过期尚未提交照片后果自负!(小2寸白底照片两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,并将电话号及地址详细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)

未提交照片人员详见名单

二、2017年执业医师考试合格考生(已经提交照片人员)请于3月23日前将医师执业证书取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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